近日,《漳州市支持“圓山創新港·科學城”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正式發布實施,為科學城建設再添政策“干貨”。
《若干措施》主要內容涵蓋六個方面:
——加快招引高能級科技創新平臺。對科學城內的科技創新平臺給予“基本運行經費+績效補助”支持。對高校技術轉移中心,連續三年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運營支持,且提供一次性開辦補助10萬元及辦公場地。對中試創新服務平臺,連續三年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運營支持。對特別重大的科技創新平臺,采取“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支持多元主體共建科技創新平臺。鼓勵在漳企事業單位與知名高校院所合作,在科學城共建科技創新平臺。國有企業用于科學城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的研發費用年度增量部分,在業績考核時,按1.5倍視同業績利潤予以加回。
——實施科技創新平臺科研設備購置補助。鼓勵平臺加大科研條件建設投入。對符合條件的,以“后補助”方式給予補助,補助金額為購置儀器設備實際金額的30%,單家平臺每年最高補助300萬元。
——支持科技創新平臺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加大科技成果轉化補助力度。對科技創新平臺技術交易額超過100萬元的重大技術合同,按技術交易額的20%或技術入股評估值的10%給予補助,單項合同最高補助100萬元,單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0萬元。
——支持產業科技創新人才引進。鼓勵各創新主體引進高層次人才來漳從事原始創新、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在項目落地投產后,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急需或特需高層次人才(團隊),按“一企一策”“一人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支持科學城投資基金發展。鼓勵投資機構在科學城落地。對投資孵化企業滿1年的投資機構,按照年度新增實際投資金額的3%給予補助,每家投資機構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
《若干措施》有效期三年。獎補政策在不與國家和省級已出臺政策沖突的前提下,遵循“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漳州融媒記者 邱丹燕 通訊員 蔡志強 耿強 洪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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