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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南京5月21日消息(記者王錫斐)近日,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接到南京郭先生的投訴,一家宣傳語為“除了感情不修,啥都修”,并在官網顯著位置標識“正規家庭維修”的家庭維修服務平臺,在精準測漏服務中,卻打碎了自家7塊地板磚才找到真正的漏點。而這7塊地磚的相關維修費用,平臺拒絕賠償。
“精準測漏服務” 打破7塊地板磚
據郭先生介紹,他家住南京市鼓樓區天正湖濱小區,今年的2月5日,樓下鄰居廚房頂漏水,判斷為樓上水管有漏點所致,于是找到了他。但郭先生家的水管都埋在地磚下,所以不知道哪里漏水。那時剛過完春節,很多維修店面還沒開門,于是,他只能先關閉了家里的總水閥,以保證樓下鄰居廚房頂不再漏水。
2月6日,郭先生在這家家庭維修服務平臺下了單,服務內容是“精準測漏”。當天,平臺安排一位任姓維修人員上門服務,施工作業前,維修人員申明,精準測漏是用儀器檢測,能準確找到漏水點,因此較貴。只要拆一塊磚就行,但是,他們不負責地磚修復。郭先生告訴記者,考慮到精準測漏效率高,換一塊磚就可以,對家里影響較小,所以價格高點他也接受了。
服務訂單詳情(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商定價格后,維修人員開始作業。經判斷,維修人員打開第一塊地磚,說是測出這地方的“三通”漏水。但當場打壓試漏后,發現三通不漏水。第一次精準測漏宣告失敗。
郭先生說,第一次測漏失敗后,任姓維修人員叫來另一位師傅一起作業,經判斷是旁邊的第二塊地磚下有漏點,后來因為時間問題,當天作業結束。
第二天中午,兩名維修人員一起上門,繼續拆第二塊地磚,然而進展并不順利。郭先生告訴記者:“在拆第二塊地磚時,維修人員誤把熱水管及一根埋地線打破了,修復后還是沒有找到漏水點。于是繼續拆附近的第三塊磚,拆第三塊磚時又把不漏水的水管打破了,修復水管后打壓試漏,漏點又找錯了!
第一塊地磚、第二塊地磚作業后(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經過再次檢測,維修人員認為可能另一個三通漏水,于是開始拆除第四塊地磚,結果另一個三通被打破,修復后檢測發現還不是漏水點,接著又開始檢測,準備拆除第五塊地磚,后因時間太晚中途停止作業。
至此,經過兩天時間,維修人員拆了5塊地磚,打破了原本完好的兩處三通、兩處水管、一處地線,仍未找到漏水點。此時,郭先生提醒維修人:“你們能不能請個會的師傅來,不能把客廳全拆了吧。”
五塊地磚被拆開后的客廳(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第三天,任姓維修人員上門作業,繼續拆第五塊地磚,但是,又誤將入戶水管打破,修復水管后又繼續作業,最終在第七塊地磚下找到了漏點,進行了修復。
精準測漏卻拆了7塊地磚,盡管最終找到了漏點,但郭先生對于該項服務很不滿意,便沒有支付該筆訂單的費用。“我當面告訴維修人員我要投訴索賠。然后,維修人員連堵漏王也沒有用,衛生也不打掃,下樓揚長而去!
拆7塊磚后發現漏點(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多產生的維修費用誰承擔 調解協議難達成
為了不影響生活,郭先生買了7塊地磚,共計280元,并在該平臺下單了瓷磚修補服務,對客廳進行了恢復,這次服務,郭先生支付了平臺瓷磚修補服務費1739元。
“精準測漏卻拆了7塊地磚,導致后面瓷磚修補的材料和施工費都增加了。平臺不能只收錢,不管施工質量及用戶感受。”郭先生認為,因服務不合格,平臺應免除精準測漏的服務費,并退還因精準測漏服務不合格引發維修行為產生的多余費用。
郭先生向記者介紹作業情況(央廣網記者 王錫斐 攝)
精準測漏沒想到測哪哪不漏,維修作業居然成了搞破壞,郭先生滿肚子委屈。更讓他意想不到的是,在向該平臺提交投訴,又補充了圖片資料及說明,并一再催辦的情況下,一個多月后的3月12日,平臺才開始處理這起投訴。
“后來,我接到平臺的回復電話,打電話的人對我的投訴內容都不清楚。經交流后,對方認為,精準測漏訂單已經幫我修好了漏點,也沒有收錢,這就可以了!睂τ诘诙P訂單產生的額外費用是否由平臺承擔,郭先生和平臺未達成一致意見。但平臺處理結果卻顯示:處理完畢。
幾經周折后,郭先生向該家庭維修服務平臺公司注冊地,重慶市12315消費者投訴平臺反映了自己遭遇,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終于有了反饋:“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現因企業已明確表示無法達成調解協議,故依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終止調解!
律師說法:平臺和維修人員應共同承擔責任
5月12日,記者致電該家庭維修服務平臺,了解具體處理情況,對方表示不清楚具體情況,會聯系具體處理專員進行反饋,截至發稿前,記者未收到相關回復。
針對郭先生的投訴情況,記者采訪了上海市海華永泰(南京)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彭源浩,他說:“該投訴中涉及業主與施工方產生的財產損失部分屬于侵權責任糾紛,平臺和施工方與業主之間還存在服務合同關系,進而引發的合同糾紛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問題!
從侵權糾紛的角度來看,施工方和平臺表明是精準測漏,因無法做到精準找到發生漏水的位置,致使業主的房屋遭受破壞,這一損失的發生和施工方無法精準找到漏水點,以及電子商務平臺的錯誤宣傳具有因果關系,業主有權拒絕支付不合格服務產生的費用。對于業主的損失,應當由平臺和維修者兩方,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承擔。
從合同糾紛的角度來看,業主與施工方、電子服務平臺產生的服務合同已經履行完畢,雖然施工方和電子服務平臺具有向業主主張支付服務費用的權利,但施工產生的違約責任,即使沒有合同約定,因施工不符合要求,業主方也可以主張減少價款或要求兩方承擔由違約責任產生的損失。
對于平臺“修好漏點沒收錢就行”的回復,彭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痹撈脚_作為電子商務平臺,應當做到審核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確定經營者提供服務的效果,對經營者的服務進行監督并在發生矛盾糾紛時參與問題解決,積極處理平臺內經營者提供服務給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
最后,彭律師還提醒消費者,一旦遇到類似情況,消費者要收集好電子商務平臺以及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存在明顯問題的證據材料,便于后續維權。如調解不能達成協議,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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