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臨沂7月14日消息(記者 程立龍 見習記者 鄭芷南)近日,臨沂市蘭山區一家餐館被開出45萬元“天價罰單”事件引發熱議。記者了解到,7月14日上午,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前往當事人店中,送達了落款為5月12日的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現場拒收。

當事人張女士7月12日告訴記者,此前引發熱議的“天價罰單”落款單位為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管局,落款時間為2025年3月24日,“后來又說不罰了,但是口頭通知我的,沒有書面通知。”

張女士的代理律師——北京京哲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天增告訴記者:“7月14日早上7點,當地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來到了張女士店中,送達《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我的當事人現場拒收了。”

“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在居委會工作人員的陪同下送達,程序上是沒問題的,但是不予處罰決定書的落款時間為2025年5月12日。”張天增告訴記者,他的當事人張女士對落款時間存疑。

據了解,張女士已經將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管局起訴至法院。7月14日上午,記者致電臨沂市相關部門,對方表示回應以官方通報為準,不再接受進一步采訪。

編輯:劉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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