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到全省首本采礦權不動產權證書,我非常榮幸,非常激動,這本證是對公司礦業權權益的法律確認和保證,也是我們公司今后長遠發展的依托。”9月11日,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了解到,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縣威溪銅礦采礦權人獲得了全省首本采礦權不動產權證書和首本采礦許可證,成功拿到“首證”的城步苗族自治縣威溪銅礦有限責任公司代表鄭熔激動地說。同時,這也標志著湖南落實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權證分離”制度在湖南正式落地。

長期以來,我國勘查、采礦許可證具有“一證載兩權”的特點,即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既是物權證書,也是行政許可證書。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實施,對礦業權管理制度進行重構,實行礦業權物權登記與礦產資源勘查開采行為許可相分離制度,結束了“一證載兩權”的歷史,在法律層面明確了礦業權作為用益物權的權利屬性,為權證分離改革提供了法理依據。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二十二條,“設立礦業權的,應當向礦業權出讓部門申請礦業權登記。符合登記條件的,礦業權出讓部門應當將相關事項記載于礦業權登記簿,并向礦業權人發放礦業權證書。礦業權變更、轉讓、抵押和消滅的,應當依法辦理登記。礦業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抵押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原來我們拿到礦權,只有兩年、五年,對企業而言,很難做一個長遠的戰略規劃,投入的時候搖擺不定、猶豫不決。”鄭熔介紹,“現在我們可以更好地加大投入,在環保、安全、智能化、數字化等方面,做更多的努力,為社會作出更大貢獻,創造更多價值。”此外,鄭熔還呼吁,“所有礦業人士都在新礦法指導下,依法合規,真正把礦山建成綠色環保、數字化,讓礦山能夠更健康地發展。”

據了解,為推動新礦產資源法在湖南實施落地,省自然資源廳結合全省礦業權審批登記一體化改革,提升審批質效,推進礦業權管理“權證分離”,有效保護礦業權人合法權益,為提高礦產資源開發效率,促進礦業市場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全媒體記者 葉竹 通訊員 胡自軒)

編輯:黃珂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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