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
一起自行車與小轎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中
交警的執法獲得了全網贊揚
這是咋回事?
女子騎車橫穿馬路撞上汽車
反問“車主無責嗎?”
視頻顯示,一名女子騎自行車邊轉彎邊橫穿馬路,與一輛慢速行駛的車輛發生碰撞,女子倒地受傷。
交警查看過現場后,判定騎行女子負全責。“這名女子騎自行車橫穿馬路,機動車是在機動車道內正常行駛,而且車速很慢,這種情況下非機動車應該讓機動車。當時機動車已經剎車停下,是沒有過錯的!
不料女子家屬到來后,不服判決還質疑,“以前駕駛員多少都要帶點責任的”。交警回應稱,“人人都這樣想,駕駛員還怎么開車?自行車橫過機動車道,必須下車推行,有違法行為的一方,就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在評論區,許多網友為交警的執法點贊:
誰違規誰擔責
道路行駛中,不少人因橫穿馬路、闖紅燈等原因導致交通事故,卻認為自己是“弱勢群體”,要求別人承擔責任。
據河北交警發布,2022年9月14日,河北石家莊一女子騎電動自行車闖紅燈,在從左轉待轉車輛中間穿出時,與一輛正常通行的小車相撞導致受傷。
交警調查后認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但其拒不接受這一結果,反而拿出手機一邊拍攝,一邊“理直氣壯”地質問交警。交警結合監控畫面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認定其承擔全部責任。
2020年,廣西柳州,一位老人騎自行車行駛至事發路口時,交通信號燈顯示為紅燈,自行車未按照紅燈信號等候通行,強行穿過路口,撞上一輛小轎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城中大隊依法認定老人在此次事故中負全部責任。
再次提醒,上路出行
每個人都是交通的參與者
不能因為自己是行人
或者非機動車就無視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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