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
日前,山西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持續加大財會監督力度,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更好發揮內部控制“促合規、保安全、防風險、提效能”的重要作用。
《通知》共提出12項重點工作任務內含35條具體措施。包括從單位層面出發,采取加強組織機制建設、加強關鍵崗位管理、加強風險評估工作、加強監督評價工作、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從經濟活動業務層面出發,采取改進預算業務控制、收支業務控制、采購業務控制等,明確抓好任務要求落實,進一步推動內控取得實效。
《通知》明確,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的首要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是各自分管領域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的負責人等職責,確保內部控制覆蓋單位經濟和業務活動的全范圍,貫穿內部權力運行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規范單位內部各層級全體人員行為。
《通知》強調,各單位要定期開展內部管理制度的“立改廢釋”工作,對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執行是否有效等完善情況予以重點關注;
要積極貫徹落實新會計法,執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夯實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核算,依法編制財務報告和決算報告,依法公開財務信息,深化財務數據分析應用,加強會計檔案管理;要積極探索打通各類信息系統之間的隔閡,保障各類信息系統協同運作、信息共享,加強數據分析應用,強化風險研判和預警。
同時,鼓勵省內有條件的行政事業單位在六大經濟業務基礎上,推進內部控制向其他業務活動覆蓋;鼓勵各行政事業單位提升管理會計在內部控制中的綜合效用,加強管理會計工具方法與單位內部控制措施的銜接配合。
此外,省內各級財政部門需負責做好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組織和指導。各行政事業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加強和改進內部控制建設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構建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推動實施—監督評價—成果應用”的閉環管理機制,積極推動內部控制落實見效。(記者 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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