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9月12日消息(記者韓雨晨)日前,天津市重點場站啟動攬客團伙專項整治行動,聚焦團伙作案、熟臉慣犯、圍堵乘客等違規行為,明確最高5萬元罰款、吊銷客運資格證等懲戒措施,通過“研判、推送、檢查、處置、宣傳”五環節一體化治理閉環,結合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堅決維護客運市場公平有序。
此次行動嚴格落實“站區吹哨、部門報到”機制,劃分責任主體:鐵路場站由各站區辦牽頭,機場地區由東麗區交通運輸管理局牽頭,聯合屬地交通執法、公安交管及鐵路公安、機場公安等多部門,按職責與區域分工協同治理,同時,全面加密站(場)內巡查頻次,采取不定期全時段精準打擊模式,確保整治覆蓋無死角。
行動針對不同主體違規行為處罰標準為:出租汽車駕駛員首次攬客罰款2000元,第二次罰款5000元,第三次罰款并吊銷客運資格證;社會人員涉嫌非法出租汽車客運經營,首次罰款3000元,第二次罰款1萬元,第三次罰款3萬元,若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將按治安管理規定另行處理;運營車輛駕駛員接受攬客人員招攬服務,按“不按順序停車候客”等規定處罰;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客運經營,首次罰款2萬元,第二次罰款5萬元。
對存在團伙作案、屢教不改、暴力抗法等嚴重情節的,相關部門將予以從重處罰,被處罰車輛還將在一定期限內被限制進入機場停車場及巡游出租汽車蓄車區。此外,行動同步推進“警示教育+處罰+轉化”模式,對涉嫌攬客團伙的重點人員開展摸底排查與源頭疏導,壓實從業人員及所屬企業責任,逐一跟蹤約談并幫扶整改,推動客運秩序治理常態長效。
編輯:褚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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